众所周知,非公开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的长期股权投资行为,其特点在于面向小微企业的小额融资。
由于目前非公开股权众筹所投向的项目或企业多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这相当于让普通投资者进入风险投资领域,因此对于它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原则,中国的管理层一直未有明确表态。
之所以一直裹足不前,踌躇犹豫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股权众筹是基于互联网的融资行为。
现在已经有大量的众筹行为出现,虽然很多是游走在政策的边缘,比如互联网公司推出的电影众筹项目,其实质是实现了电影项目面向公众的公开股权众筹,只是在操作过程中绕道保险、信托等渠道突破了200人的限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避免触犯非法集资的红线,目前的股权众筹项目均是非公开发行,即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不超过200人。
忽略政策监管等因素的影响,募资成功率低,主要原因一是由于目前股权众筹的退出机制不完善,这已成为投资者为担忧的问题;二是由于平台对项目的信息披露程度较低,部分项目对投资人的要求较高。有些平台项目数量多、募资周期长,在监管方向不明确的前提下,投资人较为谨慎。
而现在证监会在年初推行管理办法征集意见,证明了证监会要对这一市场进行规范,这就意味着非公开股权众筹迎来正确的监管,对于维护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而对于互联网和股权众筹的碰撞则可以参考学生帮客文章《论股权众筹和互联网的碰撞》